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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73-8753120
地址: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
挂号方式:支持微信小程序、电话及现场预约
门诊时间为每日8:30-12:00及14:30-17:30
公共卫生服务科
公共卫生科是医共体建设背景下新成立的科室,由原来的结核病科、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科为基础,建立医共体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枢纽科室,也是医院重要的传染病管理方面职能科室,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医院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及结核病定点医院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1、负责制定和实施医院公共卫生规划、计划、工作方案和制度,参与公共卫生队伍建设、院区规划、公共场所及设施配置等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和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传染病防治管理与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
3、负责制定慢性病、死因、住院伤害等监测报告和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做好网络直报和数据监测工作。
4、负责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参与医院应急预案制(修)订和风险评估,协助医务科做好医院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5、结核科负责做好泽库县8个卫生院的结核病定点医院院内管理工作。
6、精神科负责泽库县8个卫生院精神病督导、筛查,随访、应急处置、转诊等。
7、负责协调相关科室(门诊部、检验科、影像科、内科)做好结核病定点医院诊疗管理、药品管理、数据上报等工作。
8、负责协调做好医防融合相关工作。
9、负责上级检查及活动的组织、落实、督查、考核与总结工作,协调联络对内、对外涉及公共卫生的工作。
10、定期在院内参加并举办传染病防治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11、协助属地疾控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按要求完成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主要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二、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健全医院疫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疫情报告制度,完善各种传染性疾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做好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负责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查重)工作,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做好医院传染病疫情监测和上报及死因、肿瘤、慢病病例的监测报告工作。
四、开展重点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肺结核病人转诊的管理,艾滋病、乙肝的防控等监测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组织完成临时性的传染病防控工作任务。
五、负责全院各临床科室传染病疫情卡的收集、审核、上报,保证内容完整;对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以及某些特殊病例及时进行调查,如出现特殊情况,及时向主管院长及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五、做好全院疫情报告和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接到疫情报告和死亡病例报告后按规定时限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六、督导检查全院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出院病历、放射科、检验科阳性结果的登记及反馈情况,发现漏报及时补报,并与医院奖惩挂钩。
七、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泽库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疫情调查工作。
八、每季汇总编辑《传染病通报》向全院通报。
九、做好全院传染病疫情、死因、肿瘤、慢病监测及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及控烟的管理的考核工作,每月将督查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做好结果汇总、反馈,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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